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材料
(1)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申请表;

(2)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

(3)产品配方;

(4)功效成分、使用依据及功效成分的检验方法;

(5)生产工艺及简图;

(6)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7)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8)卫生部认定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9)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10)产品说明书样稿;

(11)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如国内外有关资料);

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进口化妆品申报材料

1、产品中、英文名称(建议英文品牌名称及翻译后的中文品牌名称应同时到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本公司可带为办理,人民币2500元/件,需另行签定商标代理协议); *

2、国外公司中、英文名称,中、英文地址,产品颜色形状,生产日期,保质期;*

3、产品配方(INCI标准,参见样版);*

4、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提供功效成份、使用依据及功效成份检验方法的相关资料;

5、送检样品(普通类提供带完整包装的样品13个;特殊类依据不同具体类别确定样品数量);*

6、生产工艺及简图;

7、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8、产品说明书(请提供英、中文产品说明书); *

9、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 *

10、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11、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12、如所在生产地区属疯牛病疫区,还需提供相关地区出具的证明材料;

13、如果国外化妆品企业是委托加工的,应当提供生产厂的ISO9001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GMP证书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发证单位的证明材料;

14、很多申报材料需要国外公司盖章。如果委托我公司代理申报,我公司做好材料后,国外公司在指定地方盖章即可; *

15、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备注:带*者为必须首先提供;其余可在产品检验过程中按本公司提供模版提供。